中新网武汉8月6日电 (记者 武一力)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新闻办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《湖北省数据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据悉,《条例》是湖北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,系统构建了数据权益保护、资源管理、流通利用、产业发展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框架。
数据工作体系方面,《条例》明确了省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责任,以及数据、公安、网信、经信、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在数据安全监管、数据产业促进、数据基础设施建设、数据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职责。
数据权益保护方面,《条例》对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、个人身份识别设备作出特别规定,要求数据处理者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,对个人请求对其个人信息数据行使相关权利的及时予以处理。
数据资源管理方面,《条例》聚焦公共数据汇聚治理难题,紧扣公共数据的目录编制、收集、归集、回流、质量管控、资源登记等重点环节,全流程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管理,为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创造条件。
数据流通交易方面,《条例》一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、开放和授权运营,构建以共享为原则、不共享为例外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,以清单管理为基础的开放机制,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,打通公共数据在政府部门间以及面向社会的流通利用通道。
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方面,《条例》顺应数据产业发展新形势,支持和培育数据市场主体,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发展。
数据安全和保障方面,《条例》将安全贯穿数据供给、流通、使用等全过程,压实数据处理者的主体责任,推动构建政府、企业、社会多方协同的数据安全治理模式,从统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强数据领域人才培养、强化资金支持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信用体系建设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,完善数据发展和治理的保障措施。(完) 【编辑:李润泽】
版本:5.1.7
更新时间:2025-08-06 20:40:28